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两个部门合署办公。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是负责组织研究和制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与评估、发展经费预算、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规划的实施,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2.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与学院(部)规划的制订,审核学校各专项规划,办理学院(部)事业发展规划备案事宜。

3.负责组织论证并提出与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学校资源配置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重大改革发展项目,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趋势研究,推动学校在教育领域服务国家及地方政府能力升级,主动对接教育管理部门战略研究需求,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

6.负责学校改革发展研究与决策咨询,强化战略参谋职能,充分发挥“智囊”功能,编辑《决策参考》。

7.负责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及学校重要制度建设论证、研究及梳理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置、调整与优化的论证工作。

9.负责“双一流”建设申报、预算编制、管理协调和成效评价等。

10.负责学校学科整体规划、制度建设、管理协调等。

11.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等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学位授权点和自设学科的申报、建设与动态调整工作。

13.负责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水平评估,协调组织社会第三方开展学校各类专项学科评估工作。

14.负责学校学科评估体系建设,组织学科自评工作,发布年度学科建设发展报告和各类专项分析报告。

15.负责组织采集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评估、综合改革、学术事务等相关数据,编制学校年度事业发展报告。

16.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质量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17.负责学校发展经费(含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预算及统筹管理。

18.负责学校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学校大学联盟相关工作。

19.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制定、年度报告的起草和报送工作等。

2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22.负责受理本校师生涉及学术不端的举报并组织开展学术评议工作。

23.负责督办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24.负责落实校学术委员会对专门委员会、基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2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