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17:23: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有关高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8〕3号)精神,决定开展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简称“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期间立项建设的重点学科(不包括市属高校和军队院校的市级一流学科、部属高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学科)。

二、验收形式

部属高校与军队院校的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以自主检查形式开展;市属高校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以自主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三、验收程序

(一)制定验收方案

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自评工作方案》(简称“自评工作方案”)。自评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自评内容、专家组建、自评方式与程序(须有校内答辩环节)、时间安排等信息。

(二)学科开展自评

自评工作依照《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重点考察建设目标的达成度、建设成效和亮点、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在自评基础上,每个重点学科填写《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附件1,简称“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编制《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总结报告》(附件2,简称“学科终期总结报告”),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本校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终期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对重点学科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市教委根据市属高校提交的自评工作方案,在专家评审环节,随机抽取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检查。

(四)编制总结报告

根据自评和专家评审情况,学校填写《重庆市“十三五”重点科建设终期验收自评汇总表》(附件3,简称“终期验收自评汇总表”),编制《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整体总结报告》(附件4,简称“学校整体总结报告”)。学校整体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

四、材料报送

(一)部属高校和军队院校

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终期验收自评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word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形式报送,针对多个学科的同类材料,设置以材料类别(如“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命名的二级文件夹,内含文档以“学科代码+学科全称”命名。

(二)市属高校

1.2020年11月6日前,报送自评工作方案(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报送名称“单位名称+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自评工作方案”。

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终期验收自评汇总表和学校整体总结报告(word版和封面盖章的PDF版),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和学科终期总结报告(word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形式报送,针对多个学科的同类材料,设置以材料类别(如“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学科终期总结报告”)命名的二级文件夹,内含文档以“学科代码+学科全称”命名。

联系人及方式:杨琴、潘文敏(学研处),60393066、13647628518,cqsjwxwb@163.com。

附件:1.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终期绩效考核对照表

2.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自评汇总表

3.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总结报告(提纲)

4.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整体总结报告(提纲)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218号.doc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