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6:04: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南大学学部学术委员会规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西南大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以下简称“部学术委推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2.《西南大学学部单位学术委员会规程》;
3.各学部学术委员会章程。
二、工作时间
11月20日-12月1日
三、工作程序
1.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按照本单位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席位设置(见附件1)数额等额推选本单位的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委员候选人”)并向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报告委员候选人人选;未独立组建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科研单位可由本单位全体教授(教授人数不足5人的,应扩大至副教授)民主推选委员候选人,并向本单位所属二级党组织报告委员候选人人选。
2.各二级党组织应对所辖各二级单位委员候选人的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廉洁自律、学术道德等进行把关。
委员候选人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2,一般应有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委员,连任委员人数一般应不超过委员总数的2/3。
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为所属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当然人选。
3.各二级单位委员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完善推选工作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日中午12点前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办公室审查各二级单位提交的部学术委推选工作报告及委员候选人名单,如部学术委推选程序、委员候选人人数、结构等与学校工作程序及学部学术委员会自身章程规定不符的,办公室退回材料,要求二级单位重选。
5.办公室汇总11个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部学术委推选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党对学术组织的领导,精心部署,充分发挥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确保推选工作圆满完成。
2.严格遵守纪律程序。各二级单位要严肃推选工作纪律,坚持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单位教职工意见,确保推选工作规范有序、推选产生的委员候选人结构符合学部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对推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
3.按时规范报送材料。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推选工作完成时间要求,认真细致完成推选工作,安排专人按时按要求报送推选工作相关材料,确保所报信息规范、真实和准确。
五、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清单
(1)二级单位应提交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应说明推选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包括推选工作开展程序、推选时间、地点、程序,到会情况等,推选结果、委员结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委员候选人是否存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廉洁自律、学术道德等相关问题等。
(2)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
报告及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须经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及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办公室邮箱。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老师、姜老师,68254503
办公地点:行署楼A栋118-1
电子邮箱:xshuban@swu.edu.cn
附件: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